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市气瓶安全监管改革的成果,强化全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的规范管理,我局决定开展佛山市2024年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充装质量抽查技术服务工作,现征询贵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意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佛山市2024年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质量抽查技术服务。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三)项目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6.5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一)通过佛山市气瓶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查看内容。
由专人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分配的专用账号登陆佛山市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查看、统计全市所有在营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的有关数据信息。
1.数据信息查看及统计内容。
(1)每周查看各气站上码录入气瓶数据并统计汇总。
(2)每周查看各气站送检、报废气瓶数据并统计汇总。
(3)每周查看各气站待检报废气瓶数据并统计汇总。
(4)每天查看各气站气瓶充装数据信息(含充装重量、充装前检查、充装后复查、充装频次信息)是否正常上传到市气瓶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5)每天查看各气站是否存在充装过期、报废气瓶记录;
工作要求:1.如发现气站的充装数据不能正常上传的要及时与气站联系了解情况,督促跟踪落实处理;2.如发现气站存在充装过期、报废气瓶的记录,要及时通知气站,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3.如发现充前检查、充后复查数量与当天充装气瓶数量不一至的,要及时通知气站,了解相关情况并督促解决存在问题;4.每周填报检查情况记录表,于下周一(下周第1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市场监管局。
(二)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查看内容。
由专人通过佛山市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查看全市所有在营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充装情况。
(1)是否存在不扫码充装气瓶。
(2)是否存在扫口袋码或其它非实际充装气瓶瓶身码充装气瓶。
(3)是否存在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经市场监管局批准委托充装的气瓶除外)。
(4)是否存在充装气瓶时故意遮挡远程摄像头或视频监控设备断电。
(5)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充装情况。
工作要求:1.每天在充装高峰时段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对所有充装站查看不少于一次,对行业反映问题较多或之前已发现存在问题的充装站进行重点查看;2.发现故意遮挡远程摄像头或视频监控设备断电的立即通知相关气站处理;3.对违规充装的情况通过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抓拍、录像存档为证;4.每周填报检查情况记录表,于下周一(下周第1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报市场局锅炉科。5如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无法使用,则需要在现场检查时,查看充装站内部使用的监控录像回放。
(三)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单位现场技术检查内容。
1.许可资格。
检查充装单位的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若充装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充装地址、法人代表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人员管理。
(1)检查特种设备作业(包括安全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和气瓶充装)人员管理情况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配备情况。查看是否建立作业人员台账,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有无聘用记录(IC卡证书在网上填报),罐车装、卸记录。至少随机抽查2名在岗人员情况。
(2)抽查气瓶充装工、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工、站内设备操作工的操作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至少随机抽查1名在岗人员。
(3)检查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查看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记录,培训内容应包含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充装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知识等。
3.质量安全管理。
(1)检查液化石油气质量控制情况。抽查近1周内购入的液化石油气是否有进货质量检验报告(质量证明书),并查看液化石油气进货验收台账和销售台账,是否每批进货和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都进行记录。
(2)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查看事故应急预案和近1年应急演练记录,应急预案是否可行;抽查演练记录,演练记录至少应包括:①根据预案编制的演练方案(含组织机构及职责、演练情境、演练地点、演练时间及程序);②演练情况总结(含针对本次演练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③参与演练人员的签字记录。
(3)检查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
4.设备管理。
(1)检查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及技术档案,是否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2)检查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是否在检验(定)有效期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外观是否完好,生锈是否严重,阀门及法兰连接处是否有泄漏。
(3)检查充装秤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每台充装秤是否均可实现扫码充装,是否存在私自连接旁通管路充装。
(4)检查是否设置必要且满足要求的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系统;气体危险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是否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或标记,报警显示器是否设置在值班室等有值班人员的场所并正常开启;紧急切断装置的远程控制系统关闭装置是否设置在人员易于操作的位置;是否定期对紧急切断装置进行测试并记录,必要时(未能提供测试记录情况下)抽查紧急切断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5.气瓶充装。
现场抽查不少于3只已充装的气瓶。
(1)检查气瓶的标志、漆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粘贴警示标签(或印刷警示标识),是否擅自变更气瓶漆色,是否在气瓶的显著位置设置可识别的充装单位或者连锁经营单位的名称或者标志以及下次检验日期或终止使用日期。
(2)检查已充装气瓶二维码扫码显示的钢瓶信息与护罩上的制造信息是否一致,是否有本次充装记录信息,保险信息是否在有效期内。
(3)检查已充装气瓶的充装净含量是否符合团体标准要求,并对瓶装气体进行秤重核对。
工作要求:1.全年对全市所有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在营运的充装站各进行现场检查一次;2.现场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跟进充装站落实整改,问题较为严重的要立即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3.项目完成后(年底)形成监督抽查工作总结报市市场监管局。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单位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要有满足开展本项目工作的设备设施条件,要有足够的人员配备,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人,并熟悉液化石油气充装行业的特点,熟悉气瓶充装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格式要求。贵单位若对项目有承接意向,请在规定时间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单位情况介绍;
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职称资格证复印件;
4.项目实施方案;
5.承接意向书(见附件1);
6.报价表(见附件2)。
所有文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提交时间。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提交方式。可邮寄、面交或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邮寄需注明报价文件。
(四)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盖章的均视为无效响应。如不具备上述资格参与报价,一经发现,将暂停参与采购方下一次采购项目。
五、采购方式及评审
(一)本次采购采用询比价择优录取方式。评审采取综合评分,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满分100分。评审标准如下:
(二)评审得分相同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名的优先顺序如下。
1.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价格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2.价格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3.上述两项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4.上述各项得分均相同的,按采购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不投弃权票)决定顺序排列。
采购小组由负责相关工作的3名工作人员组成,按照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材料,现场登记各投标人名称、报价等,统计评审得分。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采购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纪律监督
申请人对本次采购活动有检举控告的,请拨打纪检监察部门热线1238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项目联系人:汤先生,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1505室,电话:0757-82133718,邮箱:fsamrglk@foshan.gov.cn。
附件:1.承接意向书
2.报价表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