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我局编制了《佛山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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