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共计308批次。经检验,发现12批次产品不合格(详见附件3),不合格发现率为3.89%。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信大易购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和泥鳅,恩诺沙星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南海区魏颜杰水产品档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佛山市南海区韦彩秀鱼档销售的黄骨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四)佛山市南海区韦彩秀鱼档销售的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五)佛山市南海区妹婷水产档销售的花甲,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农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黄树超蔬菜档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禅城区执妹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三、重金属污染和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禅城区韦展凡蔬菜档销售的茄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二)佛山市顺德区杏坛好鲜生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毛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果嫣好水果店销售的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谭友食品档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形态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残留的基础方法。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涉嫌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