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贯培训会
为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4月27日下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宣贯培训会。会议覆盖各区、镇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管人员、省电动车商会专家、全市100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负责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近期全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监管形势,结合案例与数据分析当前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会议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及实施质量追溯操作开展专题培训,要求销售门店按照“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实施电动自行车、电池和充电器产品赋码溯源,指导销售门店通过“电车专家”小程序开展进货查验、建立进销货台账,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会议强调,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销售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强化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6号令)要求,依法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二是严格执行“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要求,全面实施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产品赋码溯源管理,从源头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共同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引导消费者树立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意识。坚决拒绝和杜绝一切非法加装改装行为,规范行业秩序,对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举报投诉,共同营造安全守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