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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6号)

发布日期:2026-05-08 16:26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燃气用具产品8款(详见附件),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燃气用具产品6款,线上发现不合格产品2款。不合格产品涉及家用燃气灶产品4款、商用燃气灶产品3款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1款。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家用燃气灶。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4款。不合格项目为:燃气导管、热效率、热负荷和干烟气中CO浓度(室内型)。

  (二)商用燃气灶。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不合格项目为:能源合理利用、燃气系统密封性和热负荷准确度。

  (三)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款。不合格项目为:材料-膜片试样耐液化石油气性能。

  (四)燃气采暖热水炉。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五)家用燃气软管。本次抽查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三、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四、消费安全指引

  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燃气用具时,应注意:

  (一)核实经营主体资质。查验销售商是否依法持有营业执照。请勿购买无照流动商贩所售产品,以避免遭受欺诈或陷入维权困境。

  (二)查验3C强制性认证标志。家用燃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及燃气采暖热水炉3类整机产品已纳入3C强制性认证产品管理目录,通过3C认证的产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选购时,还应关注生产日期及使用期限,超期后应及时更换。

  (三)确认产品与气源匹配。每台燃气具整机产品对应一种气源,选购时须确保产品适用的气源与实际使用气源一致。若气源不符,会导致燃气具燃烧恶化,甚至无法正常工作,后果十分严重。

  (四)确认产品结构型式。应根据安装方式及安装位置确定需购买燃气具的结构型式。例如,嵌入式灶具应注意产品标称的开口尺寸是否与预留的开口尺寸匹配;热水器、采暖炉按照安装位置分为室内型和室外型。同时应关注产品的加热功率,以确保满足实际使用需求。

  (五)燃气软管的选择。应注意软管管壁厚度是否均匀一致,表面是否光滑,且无裂纹、隆起、气泡等缺陷。同时应根据所使用的燃气产品来选择规格匹配的软管,确保尺寸吻合,如有条件可携带测量工具对软管内径及壁厚进行粗略测量,或携带与接头尺寸相近的物品进行连接测试,以松紧适度、不易脱落为准。

  (六)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选择。选购时,应注意关注调压器壳体显著位置是否以不易磨灭的形式标有标志或铭牌,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包装盒上应标明执行标准、商标、制造厂名称和厂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调压器壳体外观应无裂纹、杂物、凹凸等缺陷。应根据所用产品选择合适的调压器规格,确保流量匹配,一般家用产品流量为0.6m3/h。

  (七)商用燃气灶的选择。购买有自愿性认证标志的产品,应确保其配备熄火保护装置。由于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负荷特别大,如意外熄火且无熄火保护装置,将导致燃气大量泄漏并迅速积聚,极易引发火灾或者爆炸等安全事故。

  (八)燃气用具产品的安装。购买方可以在现场监督安装过程,确保每根管道的安装均无燃气泄漏风险,保证安装过程规范正确,杜绝任何可能影响正常使用或引发安全事故的设计。

  (九)妥善保管发票及相关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5年佛山市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7日


附件:2025年佛山市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