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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3号)

发布日期:2026-02-25 16:40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2026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2025年佛山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检验技术服务工作由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监督抽查情况

  根据《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快速检测)工作的通知》(佛市监质监〔2025〕174 号)要求,2025年佛山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在南海、高明、三水等区抽查13家销售企业,共计抽查25款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涉及湖南、江西等地企业生产的产品。本次抽查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类别有:升空类、爆竹类、旋转类、组合烟花类、吐珠类、玩具类等6大类别。重点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包装、外观、部件、结构和材质、主体稳定性、药种、药量、燃放性能等项目开展检验。经抽查检验发现烟花爆竹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有:药量、材质和结构、部件(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二、生产经营监管警示

  对本次抽查发现我市辖区内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以及销售者,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销售者信息将记入质量监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相关企业应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应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三、消费安全指引

  针对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烟花爆竹时应注意:

  (一)目前,国家对烟花爆竹产品严格实行许可证制度。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网点,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因此,建议消费者应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烟花爆竹,不购买不知来历的私炮。

  (二)消费者应根据燃放者年龄、对烟花爆竹燃放要点的掌握,合理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普通消费者一般应选购药量相对较少的C级产品,A级和B级需要专业人员持燃放许可证在特定条件下燃放。

  (三)产品表面应整洁、无霉变、包装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

  (四)产品标识应完整、清晰,有正规厂名、厂址、警示语,中文燃放说明文字清楚,并注意警示语、燃放方法、燃放过程中注意事项等。

  (五)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应索要发票并妥善保管,以作后期维权凭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关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产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2025年佛山市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2025年佛山市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