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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8002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9-20 08:54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九三学社佛山市委会,王晓宁、罗斌华李蕾曾小明陈松林黄文彪姚风华龚悦何珧罗海云吴桂桢吴嘉丽刘金财唐冬生苏木荣委员

《关于加强对餐饮行业监管的建议(四案合并)》(第20180026号)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局领导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对落实提案工作组织部署,并采取一系列措施做好相关工作。现综合各单位意见,并答复如下:

    一、突出党政同责,落实地方属地责任。

在全省率先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出台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将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党委、政府及部门的身上,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强化考核抓手作用,倒逼各级政府食品安全总责,出台对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办法,并将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食品安全工作比重由原来的0.56%提升至3%,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三是常态化开展食品安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覆盖全市5区、32个镇街,及时发现机关单位内部、下属单位及监管(管理)对象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每月通报,通报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二、突出基础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监管力量下沉一线。全市食品监管人员总计2230人,其中食品监管系统1034人,87%集中在区、镇一线。出台《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佛山市村(居)食品安全主任、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治责任体系,将监管触角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制定《佛山市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评价方案》,以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评价带动全市食品安全治理全面提升。二是在全市开展“小应急、大练兵”活动,通过每月一次应急演练,加强基层监管人员应急意识,实现应急演练碎片化应急管理常态化、应急响应快速化、应急处置流程化。三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新实验室改造工程,已具备3800多项食品产品和参数的检验资质,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资质能力覆盖率分别超过90%、95%。目前,超过700个快速检测室、18辆快检车已投入使用。

    三、开展“两图两档两公开”工作,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

2014年12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佛山市食品安全档案管理办法》(佛食药监法〔2014〕297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之前的《暂行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其中明确并细化了政府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范围,为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建档工作提供了业务规范。在餐饮环节方面,市食安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五部门印发了《关于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开展食品安全档案建档工作的通知》,确定在“一市五区”配备饭堂或配餐中心且供餐人数较多的学校、幼儿园、医院选取40家单位建立食品安全档案。2017年初,该40家建档单位的食品安全档案工作全部通过了由市档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组织的检查验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开展“两图两档两公开”建设行动计划,并2016年11月份制定《佛山市食品安全“两图两档两公开”工作规范》,2017年9月份印发了《佛山市食品安全“两图两档两公开”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佛食药监食产〔2017〕443号),今年4月份印发《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落实2018年“两图两档两公开”制度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2018〕17号),逐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一企一档”的建档工作完善食品经营企业资料信息:一是绘制企业分布图,摸清监管企业底数,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二是绘制监管责任图,结合“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工作,将网格化监管融入到信息化监管中同步推进,逐步实现网格职责明确、程序科学、监管留痕;三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实现“一企一档”;四是指导、督促企业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推动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五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和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

三水区试点使用“一店一码”食品安全信用公示和监管微信平台,赋予每个食品经营户唯一二维码,二维码可扫描出监管记录和企业信息等11项内容。目前,试点区2080个食品经营户已经完成了赋码和数据采集工作。

、多措并举着力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

(一)全面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及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险分级分类管理。为进一步强化我食品经营风险管理,落实食品经营监管责任,保障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较高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1.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2.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2次;
  3.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3次;
  4.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原则上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4次。

二是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及“扩A计划”。在日常监管中,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布局流程和设备设施等硬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软件,对其实施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对其食品安全风险高低依次评为A、B、C三个等级同时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的监督。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27056家,应量化评定单位25429家,已评定单位25079家,其中A级单位839家,B级单位16001家,C级单位8239家,量化覆盖率98.6%。2018年的量化分级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二)大力推进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的指引>的通知》,以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我“明厨亮灶”建设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明厨亮灶”建设规范纳入食品经营许可审查要求将餐饮“明厨亮灶”建设分为透明式、开放式、视频监控式、参观通道式、组合式、其他形式等六种类别,并结合建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展示食品加工制作关键过程,接受消费者监督。一是在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及集体配餐单位全面推行“明厨亮灶”建设;二是指导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服务单位建设“明厨亮灶”;三是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及示范单位必须建成“明厨亮灶”;四是引入第三方单位(如东方天呈、明亮传媒等)参与“明厨亮灶”建设,把厨房情况展示与食品原材料采购信息公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食品添加剂公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美食推介等内容有机结合,将“明厨亮灶”建设成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产品推介的平台。目前全市共建成明厨亮灶18154家,占全市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总数的60.2%

下一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要求,推动2018年佛山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建成‘明厨亮灶’餐饮单位2万家”的重点工作任务,督促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大力推进佛山“阳光餐饮”项目。对我市餐饮服务单位的“明厨亮灶”进一步升级,通过建设佛山“阳光餐饮”项目,实现消费者通过手机APP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餐饮服务单位后厨情况。该项目将在全市进行推广,今年计划通过投入财政资金240万,预计撬动社会资金1000万。第一批实施单位主要以中央厨房及门店、集体用餐配送中心、大型餐饮、连锁餐饮企业、网络订餐供餐单位及示范街内餐饮服务单位等为主。2018年底,持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成率达到80%以上,2019年底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全面建成“明厨亮灶”。同时鼓励各区利用信息化手段启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店一码”,提升监管效能,让人民群众明白消费。

(三)强化部门合作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

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中,我市形成了良好的部门互动协作机制。一是合力抓好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监管。根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管职能分工,我市各级卫生计生部门每年通过相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取得持有工商营业执照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名单,并进行一年监督抽检2次的频率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监督抽检,每半年将监督检查评估情况和监督抽检不合格的单位通报相应区食药、工商等相关监管部门。2017年,我市已完成对34间正常经营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各2次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抽检,共抽检已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样品680套,对抽检不合格的13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2017年10月下旬,市卫生监督所按照工作计划,组织了对各区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的督查。通过多年的专项监督,我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很大提高,表现在一是生产区各功能间设置流程合理,生产设备均具备自动去渣设备,清洗、消毒、烘干、包装一体机以及筷子消毒和专用包装设备;二是配备具有检验大肠菌群的相关场所、仪器、设备及兼职检验人员,单位负责人卫生管理意识不断增强;三是生产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四是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膜在正规渠道购买,并能出示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及厂家营业执照;五是产品标识符合相关要求等。

2017年,市餐饮环节监督抽检针对全市范围的小型餐饮企业、集体食堂等单位共开展抽检10758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5.61%,问题发现率为4.39%。抽检涵盖餐饮原料、餐饮成品以及餐饮具,共涉及饮料、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5大类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其中餐具共抽检1931批次,内在质量合格率为84.10%,问题发现率为15.90%。2018年,我市将继续加强对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餐具卫生监管工作力度,落实对消毒餐具进行不定期抽检和信息公示工作,对餐具抽检不合格的餐饮服务单位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查处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非法添加、回收食品再次加工操作等违法行为;对严重失信单位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面向社会公开违法信息,并对违法单位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力争监管过程中做到全面不疏漏,执法过程中做到严厉不放纵。用专业的业务知识引导企业主体诚信守法经营,用过硬的执法手段制止违法经营行为。

二是强化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行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通过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办证效率,提升小餐饮经营者的办证积极性,2017年10月份实施以来,通过小餐饮申请人承诺制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963张;对无证小餐饮实行动态登记管理。出台《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未许可餐饮服务单位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对因某些客观原则无法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安全风险低的小餐饮、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单位及50人以下单位食堂实行动态登记管理,进行信息公示,建立监管档案,完善退出机制,将无证小餐饮全面纳入管理;推行小餐饮“集中经营、集中管理”。按照“两有两建两集中”(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有营业执照,建立制度、建立标准,集中经营、集中管理)治理策略,采取“政府扶持、部门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引导小餐饮实行“一证多店”“划分片区”“引导入场”等集中经营和统一管理模式。目前,全市共建成33个(条)小餐饮聚集区、特色街。开展小餐饮整治规范行动。2017年全市共检查小餐饮6866家次,责令整改588家,引导无证小餐饮办证1280家,立案查处48宗,取缔无证小餐饮170家。

(四)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社会热点问题,开展了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用油、农庄、农村食品、石花菜等多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春秋季开学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71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总数926家,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543家,责令整改416家,查处存在违法行为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3家,取缔1家,抽检样品70份;开展进校园活动45场次,派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二是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全市养老机构、福利院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18人次,检查养老机构食堂49,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三是开展食用油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3614人次,对1796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87份,规范、引导39家餐饮单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抽检食用油128批次,2批次不合格,已依法进行查处。四是开展农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748人次,检查农庄396家,其中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26家,责令整改72家,取缔关闭6家,督促办证20家。

(五)加强宣传力度,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守法意识。

为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者的遵纪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建立良好、安全的行为规范,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从业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并以语言通俗、图文并茂,案例结合的形式,编写食品安全培训教材、光盘,免费向餐饮单位发放,并免费培训从业人员。一是为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单位自我管理水平,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班,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自觉提升食品安全水平2017年,全市共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151场,培训29833人次二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培训平台,督促食品从业人员登录平台进行学习及考核,目前已开发平台APP及微信端。三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佛山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指南(试行)》,明确餐饮服务单位自查内容,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食品安全自查,并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情况,提交自查表。

五、强化对网络订餐餐饮配送机构的监管

近年来,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兴的餐饮业态,越来越受到消费者欢迎,我市对此高度重视,将网络订餐作为餐饮服务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花大力气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整治一是约谈网络订餐平台负责人,明确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对入网商户进行核查,无证经营商户要立刻下线,并将无证经营商户信息通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示入网商户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分级等食品安全信息;加强对平台及商户配送人员以及配餐工用具卫生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好网路食品交易平台备案工作等。2017年,三大平台共向监管部门提供线索573条。二是充分利用网络订餐平台送餐员的工作特性,对送餐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知识培训,并聘用送餐员为食品安全义务协管员,协助对在线商户加工经营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督,共聘用了413名“骑士”为佛山市食品安全义务协管员。三是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入网经营餐饮服务单位3665家,发现无证经营单位66家,均督促限时办证,对督促后依然不办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发现超范围经营单位48家,主要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未标注“网络经营”,执法人员督促其立即申请办理变更;共立案查处8宗,其中立案查处1家未进行备案的第三方平台。四是开展抽检,保障安全。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经营食品安全的监测,2017年开展对网络食品经营进行监督抽检,对网络订餐单位的米、食用油、调味品、熟肉制品以及米面制品、禽畜肉、蔬菜等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行抽检,共抽检150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全部合格。推动第三方与三大网络订餐平台、食品协会共同建立并发布了《网络订餐管理规范》、《网络订餐服务规范》、《网络订餐诚信经营管理评价规范》三大网络订餐行业联盟标准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14

联系人:林欢庆   联系电话:82789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