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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简报第5期(总第5期)

发布日期:2019-11-19 09:55 来源: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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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四个重点”开展国庆期间食品销售监管明察暗访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围绕“四个重点”开展

国庆期间食品销售监管明察暗访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在主题教育活动中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局统一安排,我局围绕“四个重点”,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经营主体开展明察暗访,强化隐患排查,及时做好不合格食品后续处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围绕重点品种,检查节日期间商场超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结合酒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我市开展“逢九查酒”统一检查行动,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本区对酒类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同时,市局由何浪副调研员带领食品销售科、食品餐饮科、执法二科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南海区怡丰城卜蜂莲花超市进行节前检查。本次检查以酒类食品、糕饼、猪肉及其制品为重点,围绕经营资质、经营条件、商品贮存摆放、是否存在违法添加现象、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经营者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节日期间食品供应充足、安全。

二、围绕重点领域,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安全管理工作。我局紧抓食用农产品销售源头,对辖区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重点检查。针对米面制品、猪肉及其制品、水产品、食用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看场内米面制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条件存放食品、标签标识是否齐全、猪肉“两证一报告”是否具备、水产品是否存在违法添加行为、食用油索证索票是否齐全及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和销售者重点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工作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群众餐桌。

三、围绕重点单位,检查特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以中小药店、保健食品专卖店、体验店、母婴用品店等为重点单位,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设置专区及消费提示、是否销售过期特殊食品、标签标识、贮存摆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督促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规范广告宣传、定期培训等管理义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食用特殊食品,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围绕重点环节,加强相关食品专项监督抽检。针对散装食品风险高、监管难度大等问题,我局进一步加大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抽检力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抽检机构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内外等重点区域销售的散装食品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抽检酒类、食用油、米面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饼干糕点等散装食品。对抽检发现不合格的散装白酒、辣椒干、酱腌菜、食用油等食品,及时组织辖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对同种产品的跟踪监测。

在节日期间,我局通过以点带面、明察暗访的形式,对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排查,查找风险隐患,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19年秋季

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我省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局开展了2019年秋季全市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在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截止2019年10月8日,全市共有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1741家,其中高校食堂43家,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53家,中小学校食堂499家,幼儿园食堂1146家,学校食堂量化评定A级561家,全部达到B级以上。向学校供餐的餐饮企业22家,其中A级单位17家。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已全部实施“明厨亮灶”。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017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外托管机构等4315户次,督促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整改931家,立案查处23宗,罚款金额50200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49次。

二、工作情况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2019年秋季开学,要求学校主要领导带队对本单位食堂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特别是对照《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清单》中的风险隐患重点检查,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登记,按风险大小进行分类,优先处理风险系数高的问题,并对所有问题限期整改备案。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承包经营或校外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抽查,及时更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承包单位和校外供餐单位;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建档工作,检查食堂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做好日常食品安全工作中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

(二)多部门联动,大力开展检查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结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要求,加大检查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一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持证经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检查情况,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情况,肉、蛋、奶、米、面、油等大宗原材料采购和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专间管理、食品留样、餐饮具清洗消毒、餐厨废弃物的规范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落实情况等。二是全面开展对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摸底调查和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摸清市区内供餐的校外托管机构数量和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状况,并建立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台账。三是重点检查向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餐单位持证、管理人员配备和履职、厨房的布局流程、原料采购查验、学校分餐设施设备管理、留样管理等。四是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重点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的大米、面及面制品、食用植物油、畜禽肉及肉制品4个品种进行抽检,截止10月8日,共抽检食品80批次全部合格。

(三)巩固“明厨亮灶”设施,推进“阳光餐饮”建设。检查各学校“明厨亮灶”设施设备的维护情况,要求其定期开展有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并确保“明厨亮灶”的视频材料务必公示于公众场所;大力推进落实全市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上线“佛山教育食安”平台,计划到2019年底,将全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堂全部上线“佛山教育食安”,让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即可查看学校食堂的后厨情况和相关信息。截止9月27日,全市共有1022家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上线“佛山教育食安”APP平台,其中高明区、三水区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已全部上线“佛山教育食安”APP平台。

(四)巩固“灭C”成果,加速推进学校食堂量化提级。

市市场监管局以《广东省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规定》为抓手,开展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审认定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量化等级公示,落实量化分级制度动态管理。督促指导学校食堂改造设备设施、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档升级。截止10月8日,我市学校食堂完成A级评定并公示通过为183家。

 

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农产品

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高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全面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排查重点,一是打击销售禁用药品、其他化合物或兽药残留超标的水产品的行为,二是打击采购、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等行为。主要以“四查一检测”的督查方式,一是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户是否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登记制度,是否按要求储存食品;二是检查生猪产品生产经营户的“两证一报告”,确保购销的生猪产品来源清晰合法、安全;三是查看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宣传用语是否合法、规范,是否存在夸大、隐瞒或误导等用语。四是组织第三方检测水产品等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含量是否超标。    

至今,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3车次,43人次,共对51家食用农产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