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2 | (佛)食药监餐罚〔2019〕1号 | 涉嫌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案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十三层01室(住所申报) | 91440600MA51QMWCOF | 王胜均 | 现查明,该公司在佛山市禅城区XXX餐饮店、佛山市南海区XXX美食店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佛山市南海区XXX酸辣粉店《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美团平台外卖订餐服务。经查,该公司与上述3家线下商户的平台订单交易额为37204.00元,平台收取服务费2976.32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以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的规定,结合《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责令改正的同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2976.32元; 2.罚款12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27976.32元。 |
自动履行,,期限截至2019年2月9日(节假日顺延) |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