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行政处罚信息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十四期)

发布日期:2018-11-29 16:24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字体大小: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企业地址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佛)食药监药罚〔2018〕16号 销售劣药案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三座四层自编1号 91440604776243050R 李克新 当事人销售劣药“感冒软胶囊”(批号:1703006)。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项“禁止生产、销售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已履行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