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企业地址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佛)食药监药罚〔2018〕16号 | 销售劣药案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塱宝西路60号三座四层自编1号 | 91440604776243050R | 李克新 | 当事人销售劣药“感冒软胶囊”(批号:1703006)。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第(六)项“禁止生产、销售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已履行 |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