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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食品销售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0-06-24 10:17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2020年食品销售单位飞行检查工作计划


根据2020年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安排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部分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单位开展飞行检查。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飞行检查,进一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方和食品销售者分别落实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对于反复出现、普遍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飞行检查(拟于20203月至5月组织实施)

检查内容:

1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2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查验记录不规范和记录不全等问题。

3食品经营环境。销售场所经营条件保持、卫生状况、销售场所分类设置区域冷冻冷藏设施温度控制、不安全食品处置等情况,存在熟食制售的还应检查加工操作情况、销售区域食品安全状况等。

4食品经营行为。是否存在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食品无合法来源、散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加工或更换包装销售等问题。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飞行检查(拟于20206月至7月组织实施)

检查内容:

1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准入制度、培训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快检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培训记录情况。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开展食用农产品知识培训。

3农产品经营环境。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分区域销售设置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4市场准入管理情况。是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印制并提供统一格式的销售凭证或电子凭证

5抽查入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情况、食用农产品标签标识情况、是否存在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猪肉等肉制品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蔬菜水果农药残留超标及销售过程添加使用违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三)开展食品批发市场飞行检查(拟于20208月至9月组织实施)

检查内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建立准入制度、培训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培训记录情况。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3食品经营环境。场所环境卫生情况、分区域销售设置情况、设施设备配备情况。

4市场准入管理情况。是否审查入场销售者的主体资质、是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是否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主体责任。

)开展大型商场超市特殊食品飞行检查(拟于202010月组织实施)

检查内容:

1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有照无证或许可证过期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情况。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3、特殊食品经营条件。场所环境卫生情况,是否销售专柜(专区)是否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4经营的特殊食品的合法性经营特殊食品是否经过注册或备案、标签标识是否符合规定。

5经营过程控制情况。是否按规定存放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制度落实情况、经营场所设置或摆放的特殊食品广告是否符合规定等相关的内容。

、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检查要求开展,即:

(一)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检查组一般由3名食品销售监管人员组成,市局随机选派2名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所在地区局或镇街分局应选派1有《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的监管人员作为陪同人员,共同完成检查工作。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检查人员市局企业档案管理系统或各区上报的农贸市场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检查程序

(一)现场检查。检查组选取检查对象前往检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如遇中秋、国庆、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开展联合督导或专项检查,则执行联合督导或专项检查相关工作要求。

(二)情况通报飞行检查结束后,市局将不定期汇总情况通报给被检查地区局,并抄送其他区局。

(三)整改报送。被检查单位所在局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局。

(四)结果公示市局负责对飞行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工作要求

(一)参加检查的人员要根据检查内容和要求,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进行学习,掌握检查的重点;要严守纪律,不得私下与被检查单位打招呼。

(二)各区局接到市局检查通知后,应指定相对固定的人员配合检查工作,并负责现场指引。区局也可联系镇街分局监管人员配合检查。

(三)飞行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根据计划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不得由基层监管部门指定检查对象。

(四)现场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及时取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物料等实物和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和记录,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

(五)经营者经营行为涉嫌违法的,要及时将线索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并由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