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主体名称
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促进我市企业名称登记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有效推进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工作,市工商局制定了《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相关工作规定认真执行。
各区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科。
附件:1.《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2.《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事主体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