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广电子证照的通告
佛市监通字〔2022〕1号
尊敬的申请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佛山市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步伐,我局决定进一步推广电子证照应用,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电子证书的事项目录
二、电子证书应用方式
(一)在佛山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可通过登录佛山市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查询、下载和打印电子许可证。具体登录办法: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通过手机关注“佛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点击“办事平台”——点击24小时智能商事登记系统——点击许可电子证照,即可查看、下载、打印所代表市场主体的相关行政许可电子证书(黑白或彩色),该电子证书与市场监管部门印制的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自2022年1月20日起,在佛山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应提供相关的行政许可电子证书、营业执照作为申请进入电子商务平台的核验材料,并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的凭证。
(三)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公众可通过佛山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许可信息,具体网址:https://fsqygs.fsamr.foshan.gov.cn/scjg-fsgs/v2/index.html。
三、其他事项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URL链接技术与电子商务平台开展数据对接与合作共治,协助平台对入网经营者资质信息的快速核验,共同探索构建信息公示机制。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