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管理办法》(佛市监消〔2019〕55号)及《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申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通过材料初审、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征求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认定商标品牌集聚区、街区、消费教育基地、消费维权服务站四个类别共60家单位为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其中放心消费商标品牌集聚区单位5家,放心消费街区单位7家,放心消费教育基地单位8家,放心消费维权服务站单位40家(名单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佛山市放心消费单位(点)名单
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