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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评审管理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15:39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评审管理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按照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知识产权“培优工程”有关工作安排,我局拟开展第二批“培优工程”名录入库工作,现需遴选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评审管理机构。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管理机构工作内容  

  负责知识产权“培优工程”名录评审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根据委托方要求制定知识产权培优名录入库标准。

  (二)开展培优名录入库工作,包括发动企业申报、接受申报咨询、受理入库申请、审查入库单位材料、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等。

  (三)及时向社会公示入库信息,维护入库单位管理,跟进后续培优服务措施,加强走访调研,开展相关数据分析统计,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并形成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四)开展年度区域商标扶持单位评选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管理机构的遴选条件

  (一)须是在佛山市经营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应具备知识产权项目评审、监理及验收服务等经验;

  (三)有集聚市内企业、科研机构资源能力,具备政策推广、组织实施工作基础。

  三、遴选名额及报名要求

  (一)我局拟委托1家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培优工程评审管理工作,培优名录入库单位不少于100家,总委托费用不超过15万元。

  (二)预算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及评审费、会务费、管理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遴选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最终价格以合同为准。

  (三)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12月4日前填写通知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回执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四)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中应包括各项工作开展的具体举措、人员组成、进度安排、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12月7日下午5点前提交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卢先生,0757-83210122  

  电子邮箱:fsamrcjk@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五、投诉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0757-83380036。

  附件:通知回执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附件:通知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