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顺应机构整合后的市场监管工作要求,深化市场监管系统“证照联办”改革,我局于2020年4月8日起实施“一照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一照通”改革
一照通”改革是按照“统一系统、一次告知、表单合一、告知承诺、限时审批、照后核查、审管衔接”的模式,将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经营许可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许可事项及信息通过二维码的方式集中体现在营业执照上,只颁发营业执照,不再颁发其他许可证。
二、实施范围
申办商事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人,限定以下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
(一)食品销售经营者。限定经营项目: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小餐饮经营者,即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 以下(含50㎡ )的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糕点店、农家乐等规模较小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农村地区小餐饮的面积标准调整至100㎡ 以下。限定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 、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
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不断扩大改革事项实施范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上述实施范围包括新办、变更、延续、补发、注销业务;已领取上述许可证的商事主体在许可证到期前申请延续时纳入实施范围。
三、实施内容
通过佛山市市场监管许可登记一体化平台,将部分食品经营许可与商事登记合并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通过二维码的方式加载在营业执照上,只发放营业执照,不再发放改革实施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实施步骤
2020年4月8日起在顺德区、高明区进行试点试行,试点成熟后在全市推行。
五、试点期间办理途径:
(一)顺德区、高明区各级行政服务中心;
(二)关注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