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2 15:0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为权利人提供知识产权的精准保护,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组建“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库”,现公开征集相关专家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佛山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等征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与技术方面专家。

  二、专家候选人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学风严谨,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贵任心强;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不超过70岁;

  3.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服从聘任机关的管理;

  4.无学术道德问题,无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知识产权专家两种类型。入库专家除需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技术专家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教学、研究工作5年以上;

  (2)企业技术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相关领域从业5年以上;

  (3)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职称、从事相关行业工作8年以上;

  (4)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骨干,或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或中央、地方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负责人及国家、地方科技奖励获得者;

  (5)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分析判断能力,精通所属技术领域或行业知识,了解熟悉技术最新发展动态。

  2.知识产权专家

  (1)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或相关实务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律师资格及执业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及执业证书;在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有关科技或知识产权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类荣誉资质的专业人员(满足其中一项);

  (2)从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司法审判、行政执法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或行政执法办案经验,或从事知识产权司法理论研究工作5年以上,熟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的有关实体性、程序性法律规定;

  (3)从事知识产权研究、专利审查、专利代理、专利信息研究、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方面工作8年以上的高水平从业人员;

  (4)精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熟悉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工作,对知识产权行业有全面的了解,其专业水平得到业内高度认同的。

  三、申报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征集。

  (一)申请

  1.自愿申报:下载《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2.单位推荐:下载《知识产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统一将电子版发送至zscqfzk@163.com。包括推荐表WORD格式、加盖公章后扫描件(PDF格式)及身份证、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和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PDF格式)。

  (二)审查

  对于申报人提供的有关信息,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进行合格性审查,并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三)公示

  对拟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

  (四)公布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选进入专家库,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向社会公布。

  四、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陈家城

  联系电话:0757-83380218

  电子邮箱:zscqfzk@163.com

  

附件:佛山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专家推荐表.doc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