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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召开2020年度放心消费单位(点)创建申报暨2018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复评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日期:2020-07-31 18:09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深入推进佛山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7月29日,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召开2020年度放心消费单位(点)创建申报暨2018年度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复评工作视频会议。市放心消费创建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朱江副局长以及市市场监管局陈艳玲四级调研员出席会议,市、区两级放心消费创建办、行业协会以及申请参创和复评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负责人等共计230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放心消费创建办通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对下半年放心消费单位(点)创建和复评工作做动员部署,市质标院作为第三方复评机构对2018年度放心消费单位(点)复评相关事项以及2020年度申报放心单位(点)创建指南进行了说明和解读。

  朱江副局长作总结讲话。他指出,佛山自2017年被列为“广东省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城市”以来,全市32个镇街参创率100%、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34个行业近30万市场主体参创率100%,全市授牌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共有449家。创建成绩受到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特别是在打造放心消费创建标准体系、“互联网+消费维权大数据”政府服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等方面亮点纷呈,为广东乃至全国提供了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佛山样本。他强调,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创建和复评是检视放心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窗口,并提出五点工作要求:一是要具备高度的责任心。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人民至上”理念贯穿到创建和复评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认同感和获得感。二是要提升工作合力。市创建办要做好规划统筹;各区创建办要做好配合、指导、监督和协调;市质标院对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核,实地核查要严格把关;各行业协会以及新创、复评单位要落实好各自相应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媒体宣传。要注重经验材料的收集和提炼,市、区创建办要主动对接各类媒体,利用其快速的传播渠道唱响佛山创建工作的“好声音”。要善于运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大力推行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实施应用,逐步实现低成本、高效率、“足不出户解纠纷”。五是要共同给予资金投入。今年除了市创建办安排的300万专项扶持资金以外,各新创和复评单位在软硬件方面也要加大出资建设力度,确保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点)功能运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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