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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公布五起典型案例,佛山哄抬口罩价格案件入选

发布日期:2020-01-28 17:18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医药用品价格监管工作,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防止不法商家趁机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春节期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加班加点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全市各药店、市场、超市等经营主体开展防控新型肺炎疫情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据统计,截至1月26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749人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420 家,共立案调查五起价格违法行为。现对该五起违法行为予以公布:该五起违法行为涉嫌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哄抬口罩价格、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搭售、口罩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案件调查取证工作正在进行。其中,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对口罩大幅涨价,涉嫌哄抬物价等行为,被国家总局列为全国首批五个典型案例:

  违法案件一:佛山市某某连锁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店在1月21日下午,以升价40%—560%的幅度销售“洁之源”“保为康”“医麦德”三个品牌的口罩,南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违法案例二:1月24日下午,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巡查发现佛山市顺德区陈村某某药店把口罩和酒精消毒喷雾剂捆绑销售,顺德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药店涉嫌搭售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理,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中。

  违法案例三:1月25日,佛山市某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大沥太平分店售卖的3M自吸过滤式防颗料物呼吸器随弃式面罩(口罩)和FACE MASK一次性口罩均无明码标价,其中FACE MASK一次性口罩现场无法提供其合法来源,数量为102盒,共计5100个,涉嫌为无中文标识的“三无”产品。南海区市场监管局该公司予以立案调查。

  违法案例四:禅城区湖景路某超市售卖的口罩没有明码标价,并以高出数倍进货价的价钱进行销售,涉嫌哄抬物价,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取证中。

  违法案例五:禅城区亲仁路某药械店涉嫌高价销售无中文标识的口罩1月26日,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进一步证据正在调查取证中。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前期该局对口罩等用品哄抬行为“露头就打”,目前部分粮油肉菜蛋等民生物资商品也出现抢购的苗头,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加强大米等粮油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稳定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市粮食库存充足,请广大群众不传谣、不信谣,无需恐慌抢购,合理采购,以防霉变。

  二、请广大群众正面宣传,凡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造成市场恐慌,趁机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粮食经营者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其他违法行为的,及时拨打12135、12345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