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的通知》(粤知〔2021〕38号)文件要求,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我局决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工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工作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机构的工作内容
为佛山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服务;佛山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态势分析;制作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引;为涉案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应对指导服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宣传;整合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专业资源;开展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指引企业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二、服务机构的遴选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广东省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拥有专业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人员,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
(二)对海外知识产权工作有深入研究,具有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同类型项目经验,熟悉佛山企业在海外的知识产权状况。
(三)具有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以及海外服务机构资源,具有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库和案例库的建设经验。
(四)具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培训的工作能力和经验。
(五)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三、遴选名额及报名要求
(一)我局拟委托1家服务机构负责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委托时限拟定一年,总费用不超过62万元。
(二)请有意向参加遴选的单位,于7月20日下午5时前填写报名回执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参加遴选的单位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含预算报价),并提供申报单位资质情况,与本项目有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一式一份,于7月26日下午5时前,通过邮寄的方式提交到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科。
(四)预算报价方式以人民币为报价货币。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专家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税费和不可预见费等完成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预算报价仅作为选定遴选服务机构的参考内容之一,价格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五)工作方案中应包括各项工作开展的具体举措、人员组成、进度安排、资金预算等内容。
(六)服务时限: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李厦妮,电话:0757-83365316电子邮箱:fsamrbhk@foshan.gov.cn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五、投诉与监督
佛山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投诉电话:0757-83380036。
附件:报名回执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