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类别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原则上应为佛山市内经营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交材料。申报单位请登录“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二)网上初核。
1.申报书提交后,申报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实时掌握审核进度,并能够在进入网上初核阶段前撤回申报,重新修改再次提交。
2.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初审单位(简称“初审单位”)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3.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
2.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期间接受申报单位委托评审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四、申报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1日17时;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4日17时;
请各申请单位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局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纸质材料受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17时。
五、联系方式
六、投诉与监督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如对申报、审核过程或评审结果有异议,请拨打投诉电话:83380036。
附件:1.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2.珠三角重点园区专利转化需求对接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对接金融机构项目申报指南
4.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5.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6.知识产权保险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7.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宣传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