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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六强化六提升” 深入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发布日期:2019-12-02 10:22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行业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同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本行动列为主题教育活动重点专项整治聚力“六强化六提升”,重拳整治行业乱象,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取得显著成效行动中,我市查办案件数位列全省第一位;3宗案件入选国家总局典型案例汇编,2宗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其中“某设计制作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在11月18日国家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列为十大典型案例。我市作为广东省唯一市局代表参加全国“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案件查办交流会商工作,并获国家总局执法稽查局领导的表扬肯定。截至目前,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36宗,其中查办房地产租售领域案件19宗,教育培训领域案件7宗,装饰装修领域案件5宗,小贷金融领域案件3宗,其他领域案件2宗,涉案侵权信息18176条,已罚没入库18.9万元,开展部门执法联动35次,宣传活动50次,行政约8次,派发宣传单张1万多份,向我局依法登记的经营户发送宣传公益短信80多万条。 

  一、强化方案文件,提升组织效能。一是明确工作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陆续印发了《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继续做好“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补充通知》,明确了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行业和重点打击违法行为,督促各区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落实专项行动任务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由上至下深入开展。二是突出整治重点,集中打击力量。根据前期核查获取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实际情况,将查处范围集中在小贷金融、地产中介、教育培训、信息咨询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其违法使用个人信息、违法泄露他人个人信息和未经同意发送商业信息的违法行为,使专项整治打击力量更有针对性、更有成效。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提升行动效能。市局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案件纳入年终执法考评加分项目进行加分,定期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提出了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要求,力促形成各区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 

  二、强化经验提炼,提升执法水平。我局自2017年始在全省开展首次打击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办全省第一例“骚扰电话”案,该案入选《广东省工商与市场监管部门典型案例选编(2017)》,被《中国工商报》作为典型经验刊登推广;今年三宗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案件入选国家总局典型案例汇编。多起类似案件的成功查处,已经形成自有一套的成功经验,即事前调查、事中研究、事后总结的良性模式。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承继了优良传统,精心归纳总结经验,形成系统材料推广给各区局基层执法人员,使专项整治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强化排查指导,提升联动效应。一是市局充分体现了“排头兵”的榜样作用。市局搜集排查出拨打骚扰电话线索31条交办给各区局;筛查了我市12345热线电话和消委会2年内对三大电信运营商的投诉举报信息13543条,整理归纳可能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并约谈了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要求三大电信运营商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开展自查自纠外,积极配合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形成打击“骚扰电话”工作合力。二是市局积极发挥“指导员”的作用。市局召集拨打骚扰电话违法行为发生较为集中的禅城区、南海区执法人员召开线索研判会,组织市区镇三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执法联动,分别在禅城区和顺德区局现场执法中对案件查办进行指导,让基层执法人员及时掌握此类案件的查办重点和技巧。三是市局主动承担了“参谋员”的角色。由于前期行动的打击效果明显,违法企业转而采用网络电话或外地移动电话号码拨打骚扰电话,致使佛山区域电信运营商无法对这些骚扰电话号码进行关停禁用。为解决这种现象,我局向省局建议各市局自行甄别骚扰电话号码归属地后主动移送管辖地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牵头省内骚扰电话号码集中的归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排查,再由归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当地电信运营商对骚扰电话号码进行关停禁用等解决方案,得到了省局认可。 

  四、强化横向沟通,提升部门合力。我局专项整治牵头部门所在的机关第四党支部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六大队党支部结成了主题教育结对共建支部,以此为纽带,我局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市反诈骗中心)建立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双方在案前情报信息互通共享、案中联合执法取证协助、案后行刑衔接合作宣传等方面加大执法合作力度,推进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在此合作机制下,近日我局协助顺德区局提请市公安局协助调查涉案骚扰电话号码的通话清单,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 

  五、强化宣传引导,提升社会参与。我局利用佛山日报、佛山电视台、佛山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新旧媒体进行普法宣传,结合日常监管业务派发宣传单张1万多张,向我局依法登记的经营户发送宣传公益短信80多万条,广泛宣传关于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对维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工作的认识。同时对外公布举报热线,鼓励群众举报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全面开展,有力震慑和打击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提高守法经营意识,树立尊重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权利的理念,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六、强化约谈指导,提升企业自治。我局以专项整治为契机,于各个重要节点分别约谈了三大电信运营商,提供第三方外呼设备及服务的企业,使用第三方外呼设备的大型房地产销售商等终端用户企业,以及市房地产协会、市小额贷行业协会等代表,向其通报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行刑衔接标准,重点解读了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传达指导意见。期间,经营第三方外呼设备及服务的某通信公司经过我局约谈教育后,自觉其服务的客户确实存在拨打骚扰电话嫌疑,认为自己应承担社会责任,尽量避免违法行为的产生,承诺向同行进行宣传教育,主动对使用其外呼设备的所有客户进行了劝退处理,同时该企业放弃了来之不易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注销公司转营其他行业;房地产销售商和行业协会代表经约谈后,亦纷纷组织其下属分公司或所属会员单位进行集中学习、对照检查并予以自我整改。我局通过上述工作,促进企业自治,达到了“查处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