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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被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布日期:2021-03-30 15:04 来源:本网 字体大小:

  近日,佛山市顺利通过省级评价验收,被广东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近年来,佛山市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建设“岭南美食之乡、食品安全之城”为目标,坚持守底线、保安全、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创建工作成效显著,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提升到85.4%。

  一、强化食品安全机制建设有新突破

  高规格建立组织管理体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市食安委主任。全省率先建立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并将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食品安全工作比重由原来的0.56%提升至3%,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

  二、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手段有新举措

  全省率先推行“证照联办、一照通行”改革,把食品经营、餐饮等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合并,创新推行窗口业务“零见面办”,全市2020年超过一半新登记市场主体以“零接触”方式设立登记。全国首创“人工智能+双随机”精准监管模式,相关做法被国务院办公厅列为全国“放管服”首批十大典型改革项目向全国推广。

  全国首创制定全链条管理的“顺德鱼生”团体标准,经深入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和严格科学论证,基于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发布《“顺德鱼生”全产业链管控规范团体标准》,为全国各地方传统特色食品的高食品安全风险监管开辟了全新路径。

  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有新成效

  深化“两法衔接”,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百日行动”和“利剑行动”、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肉品、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零容忍”。据统计,2020年,佛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超1700宗,罚没款超2000万元。

  四、实施食品全链条监管有新防线

  出台餐饮服务业食品安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全国率先建设“互联网+明厨亮灶”(阳光餐饮)平台,上线数量居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在全国地级市中首个实现学校食堂和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100%上线。

  出台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省率先出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管理办法,推动食品小作坊园区化建设、集约化发展,治理成效走在全国前列。推行小餐饮“集中经营、集中管理”、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备案管理”、食品安全示范街等管理模式,监管成效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出台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创新建立水产品“收贩运”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农贸市场量化分级管理、放心肉菜体系“五联创”,全省率先使用信息化手段实行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创新推行食品销售领域无纸化监管,相关工作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议上被作为先进经验推广。

  通过严格农药监管、深化屠宰行业改革、积极推进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和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联盟等一系列举措,突出源头治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全市屠宰场由18家调减为7家,并全部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屠宰环节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通过开展交流活动研判风险、加强现场检查识别风险,以及强化检验检测防范风险等一系列举措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提升风险防范能力。2020年,佛山全年实施食品检验6.49万批次,达到“每千人8.2批次”,大幅超额完成省食品检验“每千人5批次”任务,排名全省前列。

  接下来,佛山将继续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争创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走出高标准捍卫“舌尖上安全”的佛山之路。